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电〔2021〕294号)文件及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12月1日下午,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冉学农带队,对我校实训中心、实验室、图书馆、机房、放映厅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涵盖图文信息中心、财经管理学院、智慧健康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建筑与材料学院、数字与媒体学院等二级单位实验实训室及易燃易爆场所,对存在的安全及消防隐患(即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每到一处,检查组都仔细检查相关消防设施完好程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是否到位,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对本部门或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加强排查,坚持立整立改,不拖延、不推诿。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19处,要求立即整改6处,限期整改13处。上述隐患涉及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缺失、堵塞消防通道、电器线路布置不合理,构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电瓶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的现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冉学农副校长强调,要立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二级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要督促隐患排查情况,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冉学农副校长要求各二级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安全识,切实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排查、整治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下一步,要深入推进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有效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为师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供稿:安全管理处;编审:新闻中心)